第三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培养青少年志愿服务意识纳入思想品德教育,鼓励青少年学生参与与其年龄和身体状况等相适应的志愿服务活动。

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普通高中应当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纳入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