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爱国卫生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市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属地管理、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原则。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2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