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做好养犬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流浪犬只的控制和处置。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