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养犬人未及时办理养犬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