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促进条例第八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优化人才落户、住房、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等服务保障措施,建立以岗位经历、年薪待遇、实际贡献为主要标准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评价机制,引进和培育不同领域多层次人才。发挥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作用,培育发展专业社会组织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有序承接和开展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流动、激励等工作。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