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促进条例/第五章 亲清政商第三十九条有效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主动融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承担向上向善、推动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积极兴办社会公益实体、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推进共建共享,让高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对成绩显著的,予以褒扬。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