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促进条例第十四条有效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重点培育特色物联网、智能计算等数字经济新产业,推动传统产业在企业内部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营销服务等环节数字化应用,以及企业间的产业链供应链的数字化协同,构建数字经济发展生态。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