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促进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业务规模、降低担保费率,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融资提供增信服务。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