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七条有效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时,应当征求同级燃气主管部门的意见,落实燃气专项规划确定的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燃气设施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改变其用途。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