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未及时书面通知燃气经营者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三千元罚款;燃气经营者未指派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指导和监护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千元罚款。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