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龙井茶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西湖龙井茶保护和管理工作;西湖龙井茶产区所在地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西湖龙井茶的种质资源保护、品质提升和西湖龙井专用标识管理等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生态环境、文化广电旅游、规划和自然资源、数据资源、教育、财政、气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西湖龙井茶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