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标准化条例/第二章 标准的制定第十二条有效地方标准按照立项、组织起草、技术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备案的程序制定。地方标准制定过程中,应当按照便捷有效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