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宣传教育、科学技术、综合服务、奖励扶助、社会保障、提高妇女地位、促进妇女就业、消除性别歧视和增进公民健康等措施,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