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以及以居住地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对所属有关部门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5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