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应当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列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内容,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有计划地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关于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耕地保护情况、查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情况的报告。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