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五章 运营安全第三十九条有效运营企业应当在符合城市公共汽车安全行驶条件的道路组织运营,并配置适宜道路条件的车型开展运营。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