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运营企业应当在符合城市公共汽车安全行驶条件的道路组织运营,并配置适宜道路条件的车型开展运营。

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