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乡村污水处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二十四条有效新建或者改造乡村公共厕所,应当同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地方法规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