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在农村从事民宿、餐饮、未达规模标准的畜禽养殖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建设化粪池、沉淀池等污水预处理设施,保证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地方法规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