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章 监督措施第五十二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和有关组织应当立即调查,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行为,处理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30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