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划定本行政区域内长城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

自治区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将公布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依法报备案。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