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家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自治区长城保护规划。

长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国家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和自治区长城保护规划,制定国家级重要点段长城保护规划或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