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资质和资格第六条有效实行国家注册制度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后方可从业。依照国家和省规定,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8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