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实行国家注册制度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后方可从业。

依照国家和省规定,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