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采用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与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的内容相一致,签订合同不得附加违法或不合理条款。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签订合同。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