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工程发包第十六条有效应当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过批准可以邀请招标:(一)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二)受自然资源或者环境条件限制的;(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不宜公开招标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公开招标的。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8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