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有效

有下列行为之一,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社会散布地震、火山喷发预测意见的;

(二)向社会散布地震、火山喷发预报意见及其评审结果的;

(三)散布地震、火山喷发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

(四)在灾后过渡性安置或者恢复重建中扰乱社会秩序的。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