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发布火山喷发预报或者发生火山喷发事件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应当根据应急预案,立即启动火山灾害应急响应。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