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可以成立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组、引入第三方机构等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供服务。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