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在预算执行中,必须进行调整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说明预算调整的理由、依据、项目、数额和收支平衡等,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