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三章 预算执行的监督第二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本级人民政府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和部门预算的资金,以及相关支出政策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研究。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