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有效河道堤防防汛、岁修、修建、维护、管理等经费,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列入市和区(市)县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