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有效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循环利用及其保障监督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