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六章 保障与监督第三十九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的综合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