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章 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置第三十一条有效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处置。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