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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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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章 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置

第三十一条

有效

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处置。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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