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农业农村部门在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时,将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其中,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农业生产的有效措施。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