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教育部门指导学校有计划地开展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和性健康教育;组织有条件的大专院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科研活动,培养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专门人才。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