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道路运输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致使营运车辆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未达到规定安全标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8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