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社会信用条例第四十二条有效经信用主体和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的授权,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可以向符合规定条件的信用服务机构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