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强化县域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统筹谋划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布局,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