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故里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第二十条有效确定为一级保护的不可移动文物、遗址、纪念地,实行下列保护措施:(一)保护管理责任单位应当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保护对象的安全。(二)保护管理责任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机构进行定期安全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向邓小平故里管理局报告。(三)严格管控建设控制区的建筑规模、风格,确保保护对象的安全、环境和历史风貌的真实性、完整性。(四)执行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地方法规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