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客运出租汽车的经营、服务和管理活动。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8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