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提高客运出租汽车服务水平,维护客运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保障乘客、经营者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8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