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第三章 检疫检验第二十四条有效从境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当向省森防检疫机构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引进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隔离试种。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