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装饰装修管理工作中,应当做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督检查、装饰装修企业等信息的采集、共享和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