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六章 社会参与第三十六条有效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