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章 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第二十九条有效餐饮服务、单位食堂等厨余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生活垃圾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鼓励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业综合体等建设符合规定要求的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就地就近处理厨余垃圾。鼓励农村就近就地对厨余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