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条例/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设立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专家委员会,对红色资源认定和保护管理等事项提供咨询、论证、评审等意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红色资源相关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加快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的领军人才、科技人才、技能人才、复合型管理人才培养,加强专业人员和研究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讲解员等相关业务人员培训。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