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每年3月第一周为本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周,集中开展文明行为宣传、实践活动。地方法规 ·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