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文明使用网络,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二)抵制网络谣言和不良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三)尊重他人权利,拒绝网络暴力。

地方法规 ·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