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本省建立动物防疫数字系统,依托相关平台统一收集发布动物防疫相关信息,推动部门、地区有关信息共享应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动物防疫相关信息收集、传输、汇总、分析和评估工作。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