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献血条例/第三章 献血宣传与动员第三十二条有效对拒不履行献血动员组织义务的单位,市卫生健康部门可以进行约谈,督促其整改。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2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